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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交运集团2022年减免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实施办法
作者:交运集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188    更新时间:2022/9/29

鞍山市交运集团2022年减免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实施办法

 

按照《鞍山市落实省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政策的工作措施》(鞍政办发〔202210号)文件精神,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更好服务于承租单位,特制定本办法。

一、减免对象:

全集团范围内承租房屋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第十五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 2016年修正)中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二、减免标准:

按照鞍政办发【20221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免除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免除20226个月租金。

三、减免方式:

延长三个月租期进行减免。

四、受理申请

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单位申请书、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租赁合同,社保缴费等可证明租户性质、租户规模的相关材料。

五、材料审批

各公司对申请受理情况进行汇总,主要领导签字后于每月15日前上报集团市场开发部。由市场开发部审核后报集团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

六、结果告知

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及时告知申请承租人,并出具租期延期通知书给承租人。在3个工作日内需完成审批、告知工作。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承租人,要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

四、责任追究

办理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应严格制度、流程,加强内部管控,相关办理部门和人员履职尽责,秉公办理,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对于违法违纪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资流失的,由集团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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