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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鞍山交运集团气囊项目招标公告 | ||||||||||||||||||||||||
| 作者:交运集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826 更新时间:2020/10/10 | ||||||||||||||||||||||||
2020年鞍山交运集团气囊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鞍山交运集团气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采购与招标网获取招标公告,并于2020年10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0052 项目名称:2020年鞍山交运集团气囊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3200元 最高限价: 1232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如果中标供应商的供货服务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续签合同至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汽车维修养护分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八家子街2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汽车维修养护分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铁西区八家子街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陈莹 电 话:0412-8053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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